公司起名字可以重复吗

2025-01-04 12:30:14 来源:fubiju.com 作者:瑞福居士 浏览次数 31

公司名字能不能重名

法律分析:名字可以重,但是有其他条件。第一,不是同行业,可以重名第二,重名的字号不是驰名商标第三,你注册公司所在地和重名注册所在地不在一个地区公司名称字号如果重复的话是可以进行修改,然后重新选择注册的,不过公司注册名称字号重复并不一定是不能用的,得分辖区,分是不是驰名商标,有没有特别保护。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不在同一省,工商登记机关也不同,是可以用相同的名字的。除非是驰名商标可以跨地区跨类别进行保护外,其他企业的名称仅仅局限于登记机关辖区和相应的类别内进行保护。两个公司名称已构成相同且在同一行业内,即违反“申请的字号不得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或登记注册的同行企业名称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的原则,很可能无法通过名称预先核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 具备法人条件的下列企业,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企业法人登记:(一)全民所有制企业

公司注册名字可以重名吗

法律分析:企业只准使用一个企业名称,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除非是驰名商标可以跨地区跨类别进行保护外,其他企业的名称仅仅局限于登记机关辖区和相应的类别内进行保护。不在同一省,工商登记机关也不同,是可以用相同的名字的。工商局注册公司名字要求就是:1、同行业不能重复别人名字(一个名字可以在不同行业内使用),国内不能重复驰名商标的名字,名字不能有没意义或敏感字、词组成(例如:死、奸,tai独等等)2、限责任公司(又名有限公司)所以没有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之和股份有限公司有区别。3、准备5个以上公司名称到工商局核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司注册名字可以重名吗

法律分析:企业只准使用一个企业名称,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除非是驰名商标可以跨地区跨类别进行保护外,其他企业的名称仅仅局限于登记机关辖区和相应的类别内进行保护。不在同一省,工商登记机关也不同,是可以用相同的名字的。工商局注册公司名字要求就是:1、同行业不能重复别人名字(一个名字可以在不同行业内使用),国内不能重复驰名商标的名字,名字不能有没意义或敏感字、词组成(例如:死、奸,tai独等等)2、限责任公司(又名有限公司)所以没有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之和股份有限公司有区别。3、准备5个以上公司名称到工商局核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司注册名字不能重名吗

法律分析:公司注册名字不能重名,登记机关为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公司在同一登记主管机关申请相同的符合规定的名称是不能重复的。对已登记注册的不适宜的企业名称,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要求登记主管机关予以纠正。法律依据:《企业名称管理规定》第五条 登记主管机关有权纠正已登记注册的不适宜的企业名称,上级登记主管机关有权纠正下级登记主管机关已登记注册的不适宜的企业名称。对已登记注册的不适宜的企业名称,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要求登记主管机关予以纠正。第六条 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确有特殊需要的,经省级以上登记主管机关核准,企业可以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一个从属名称。 第二十四条 两个以上企业向同一登记主管机关申请相同的符合规定的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依照申请在先原则核定。属于同一天申请的,应当由企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登记主管机关作出裁决

公司名字注册重复违法吗?

可以注册,不违法。前提是若行业不同及非集团公司,一般是可以的。企业名称选取条件企业名称是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构成。这四个部分只要前三项中有一项不同都行。扩展资料: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第五十八条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