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起名字可以不加地区吗

2024-12-11 02:50:43 来源:fubiju.com 作者:瑞福居士 浏览次数 18

自己注册公司,公司名称不想带省市等地区的名称可以么?

一般是不可以的。根据我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注册企业名称一定要加企业的行政区划,就是地区的名字。完整的公司名称应当包括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这四个部分顺序不可打乱,依次构成。因此公司注册的时候一般是要带城市的前缀的。也有例外,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七条企业名称应当由以下部分依次组成:字号(或者商号,下同)、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企业名称应当冠以企业所在地省(包括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或者市(包括州,下同)或者县(包括市辖区,下同)行政区划名称。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下列企业的企业名称可以不冠以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本规定第十三条所列企业;历史悠久、字号驰名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第十三条下列企业,可以申请在企业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或者冠以“国际”字词:全国性公司;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进出口企业;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企业集团;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企业

注册公司名前面不要加某某省市之类的?怎么注册?

如果您希望注册的公司名前面不加某某省市等地域信息,您可以选择使用一个独特的、与地域无关的名字来注册公司。在选择公司名时,建议您遵循以下步骤:确保公司名字的唯一性:在选择公司名字之前,先进行一次商标和公司名字的查询,确保所选名字没有被他人使用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确定公司类型:根据公司的性质和经营范围,选择适合的公司类型,比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填写公司注册申请表:准备好公司的注册资料,填写公司注册申请表格,包括公司名称、注册地址、股东信息等。提交注册申请:将填好的注册申请表格和必要的文件提交给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并缴纳相应的注册费用。等待审核和领取执照:经过审核通过后,您将获得公司的营业执照,即可正式注册成立公司。通过以上步骤,您可以成功注册一家公司,而不需要在公司名字前加上地域信息。以上内容是由猪八戒网精心整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注册公司前面一定要加地名吗?

注册企业名称一定要加企业的行政区划,就是地区的名字。企业名称组成要素:完整的公司名称应当包括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这四个部分顺序不可打乱,依次构成。新设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直接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司可以使用不含行政区划的名称:一是国务院批准的;二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的公司;三是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四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扩展资料:注册资本:注册资本越大,承担的风险/责任就越大。举个例子,比如一家注册资本为100万的公司,后来公司经营不善,欠了1000万的外债,股东最多只需用他100万的出资额来承担责任,超出的部分就和他没关系了。但如果这家公司的注册资本是1000,那么就要承担全部1000万的责任。所以,注册资本并不是越大越好,大部分互联网创业者走的是股权融资的路子,最重要的是股权比例,而不是注册资本。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设定一个合理的注册资本,才是最理智的选择

注册建筑公司可以不加地名吗

可以。但必须满足相应条件,并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具体法规如下:  《企业法人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第七条 企业名称应当由以下部分依次组成:字号(或者商号,下同)、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  企业名称应当冠以企业所在地省(包括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或者市(包括州,下同)或者县(包括市辖区,下同)行政区划名称。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下列企业的企业名称可以不冠以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  (一)本规定第十三条所列企业;  (二)历史悠久、字号驰名的企业;  (三)外商投资企业  第十三条 下列企业,可以申请在企业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或者冠以“国际字词:  (一)全国性公司;  (二)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进出口企业;  (三)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企业集团;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企业

公司名的前面为什么要加地区的名称?

是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公司名称的前面应该要加上行政区划。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九条:企业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六条 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 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企业名称需译成外文使用的,由企业依据文字翻译原则自行翻译使用,不需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扩展资料: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企业营业执照上只准标明一个企业名称。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企业必须报经审批或者企业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应当在报送审批前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企业名称报送审批